通常而言,商標無效是指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制度。
在這個階段中,通常會經(jīng)過以下流程:
(一)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復審期限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yè)務,有疑問可以咨詢我們;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jīng)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后,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商標無效宣告關系著商標能否能夠繼續(xù)使用,因此對于此類業(yè)務,小編建議用戶最好選擇專業(yè)的代理組織辦理。減少自己不必要的損失。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