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轉讓合同的主要雙方。首先,商標轉讓的出售方是依法擁有該商標專用權的企業(yè)集團,事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戶,個人注冊或是外國集團和外國個人。該商標的購買方條件需要滿足企業(yè)集團,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或是外國企業(yè)和外國人;
2、商標轉讓協(xié)議中需要標明該商標的基本內容包括該商標的標樣、名稱、注冊時間、注冊號、注冊商標所能夠使用道的產品或時服務行業(yè)的種類是那些;
3、該商標在轉讓之前的許可狀況。如果該商標在轉讓之前授權許可過第三方使用,那么在簽訂商標轉讓合同之前,受讓人有清楚了解該商標目前的權利情況,并且明確約定該轉讓商標被許可的情況是怎樣的,同時商標的購買方在商標轉讓合同簽訂過之后是否繼續(xù)許可該商標被許可使用的相關商標問題;
4、在商標所有權轉讓之后,商標轉讓方應該明確的了解該商標能適用的產品種類或是服務行業(yè)與能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是怎樣的;
5、該商標轉讓的性質是怎樣的,在合同約定的時候,明確的標明該商標轉讓是屬于永久性的商標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標轉讓。根據(jù)轉讓性質的不同,該商標的受讓人所享有的商標轉讓的權利時間也是不同的。
以上就是簽訂商標轉讓合同需要檢查的事項。
律師解答
商標轉讓協(xié)議可以無償,轉讓費用和轉讓方式由當事人在轉讓協(xié)議中自行約定,當事人可以約定為有償轉讓,也可以約定為無償轉讓,只要不損害他人、國家、集體、社會公共利益即可。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一條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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