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成都市市場監(jiān)管局公布了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與當前大火的三星堆有關。
近日,執(zhí)法人員通過輿情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德陽市一商標事務所在成都市新都區(qū)先后注冊登記的一家商標事務所和一家酒類經營部,并突擊申請了16件“三星堆”商標。
經查明,該酒類經營部的核準經營范圍是批發(fā)零售食品、茶水服務,而它卻通過成都某商標事務所在4類潤滑油;潤滑脂;14類貴金屬錠; 貴金屬制盒; 首飾盒; 鐘; 手表;15類電子樂器; 鋼琴; 口琴; 樂器盒;音樂盒等16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大量搶先申請注冊“三星堆”商標,無論從經營時間、經營范圍、經營狀況等方面來看,已超出一般市場主體實際使用商標的合理需要,屬于惡意商標注冊申請。
此外,這家酒類經營部的投資人曾某和申請商標注冊的酒類經營部經營者實際上為同一人,當事人在明知該經營部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申請注冊“三星堆”商標的情況下仍為其代理,這一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第十九條第三款所指的規(guī)定,屬于違法代理行為。
成都市市場監(jiān)管局知識產權保護執(zhí)法支隊對這家酒類經營部給予警告和罰款4000元的處罰;對成都這家商標事務所給予警告和罰款4000元的處罰,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和罰款20000元的處罰。事后,這家酒類經營部負責人也寫下承諾書,承諾撤回申請的16件“三星堆”商標。(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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