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沭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接到舉報,稱有人在我縣銷售假冒某品牌花露水。接到舉報后,民警迅速開展偵查。通過偵查,涉案嫌疑人身份逐漸浮出水面。
國慶節(jié)期間,民警放棄休息,輾轉各地,先后將許某康、許某迪和李某意三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許某康、許某迪明知犯罪嫌疑人李某意銷售的某品牌花露水系假冒產品的情況下,仍然購買銷售,涉案價值10萬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許某名、許某迪和李某意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購買日化用品盡量選擇到正規(guī)大型商場,切勿貪圖便宜,同時索取購物發(fā)票等憑證;從包裝外觀是非有瑕疵、有無刺鼻氣味以及掃碼識別等方式加以辨別真?zhèn)巍?/p>
來源:沭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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